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福华新****公司等2件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现就选任管理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本次2件案件均为"执转破"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打包为1个案件包。
1.(2026)湘1023破申2号:**福华新****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5日,登记机关****管理局,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马丽,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2人,分别是马丽(持股比例70%)、**凤(持股比例30%),注册资本****00000元。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池系统、电机系统、电驱动系统、电控系统、电池更换系统)的生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汽车(品牌汽车除外)、建筑材料及五金交电销售。
2.(2026)湘1023破申4号:******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6日,登记机关****管理局,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郭昶,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4人,分别是朱湘萍(持股比例90%)、王亚奇(持股比例5%)、曹远雄(持股比例4.5%)、郭昶(持股比例0.5%),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利用;有色金属生产、销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已编入2024年﹣2025****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且注册地在**市范围内;
2、申报机构及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况;
3、申报机构需至少办结过1件以上的强制清算或破产案件;
4、申报机构应有稳定的团队能够胜任破产清算工作。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资料。申请书需载明承诺无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授权联系人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期限截止至2026年6月12日下午18:00;
报名地点:**省********中心
联系人:赵颖
联系电话:0735-****210;173****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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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