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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 1 | 915********11298X6 | **** | 费率 | 0 % |
| 中标价:住宅部分营销代理费按住宅签批的底价(不含溢价部分)总价成交金额的1.4 %计提,商业部分营销代理费按商业签批的底价(不含溢价部分)总价成交金额的2.0 %计提。 |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阅清风一二三期、黄草印象、书香里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三次)
采购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8日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地址:**省****市桔山街道办新场村二组安置区
项目负责人:黄双全
中标价:
(1)住宅:****公司销售住宅时,实际****公司签批的底价。营销代理费按住宅签批的底价(不含溢价部分)总价成交金额的1.4%计提。
(2)商业:****公司销售商业时,实际****公司签批的底价,营销代理费按商业签批的底价(不含溢价部分)总价成交金额的2.0%计提。
(3)车位:****公司销售的车位,实际****公司签批的底价,营销代理费按不超700元/个计提。
(4)工程抵款的住宅+车位或商业+车位,还**置的住宅+车位或商业+车位,原则上不予计提代理费,给予接待配合费不超600元/套(这里的“套”包含单住宅、单商业、或住宅+车位、商业+车位)。
(5)合同期内,收缴的客户违约金按实际收到金额的40%计提;住宅、商业、****销售部分的代理费,按溢价部分总金额的40%计提。
服务期:阅清风一期、阅清风二期、阅清风三期、黄草印象、书香里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期限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进场销售签订第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至12个月止,若该期限内中标供应商提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该项目的代理服务。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