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伦桂**段(北滘镇环镇西路三乐路至南河桥段)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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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3-124********266776A-****0529-000001-0 | ||
| 其他 |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伦桂**段(北滘镇环镇西路三乐路至南河桥段)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6月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6月26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附录4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岗要求为:1.在资格审查当日,****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锁定。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请问如何知****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锁定是不是有在其他项目任职就会被锁定按第2点要求“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也是满足要求的。第1点和第2点是否矛盾有没有对外公共查询的网址
答:(1)人员锁定情况投标人可登录“**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交易乙方信息管理”中的“职业人员”中查询或在“**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信息公示(https://ggzyjy.****.cn:55524/fswz/ztbdljgxx/info_notice.html)”的“标后履约监管信息”中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中查询。(2)人员在其他项目****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锁定,以具体项目是否按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人员锁定为准。(3)第1点和第2点不矛盾,投标人须同时满足第1点和第2点的要求。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不执行投标人须知正文1.10款“投标预备会”,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项的约定不适用。
2.现就《招标文件》P2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作出如下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0.2 ****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以此类推。 |
10.2 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
3.现就《招标文件》P2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款作出如下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0.1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3.5.4项修改为: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类型的,还应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注册(或从业登记)截图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标书代写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扫描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当作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
10.1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3.5.4项修改为: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类型的,还应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注册(或从业登记)截图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标书代写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扫描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当作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
4.现就《招标文件》P2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附录3 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备注第2条作出如下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2.投标人应根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六、资格审查资料(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填写情况说明。 |
2.投标人应根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附表五-2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填写情况说明。 |
5.现就《招标文件》P14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附件三: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中,监理岗位名称“道路工程师”修改为“道路专业工程师”,“桥梁工程师”修改为“桥涵专业工程师”。
6.现就《招标文件》P17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表四-2 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备注作出如下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备注:业绩要求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10.4 及10.5 款的要求。 |
备注:业绩要求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 款的要求。 |
7.由于电子标系统已固化格式,部分内容不能修改,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指的是“类似监理经验年限”。
8.现就《招标文件》P17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表六-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第1条作出如下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本表后应填写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如有)、施工负责人(如有)、设计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如有)相关情况。 |
1.本表后应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相关情况。 |
9.对于上述修改内容,投标人无论是否在编制的投标文件中调整相应内容,均视为符合要求。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地址:**市**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
| 联系人:余工、曾工 |
联系人:陈工、黄工 |
| 联系方式:0757-****6569、****6885 |
联系方式:0757-****3490-803/809 |
| 2026年6月9日 |
2026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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