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6月12日-6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41900
联系电话:0745-****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综合说明表
一、工程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市**县红阳片区砷污染治理项目
临时入河排污口设置
项目建设地点 **省**市**县
项目建设性质 **
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1000m3/d
项目建设单位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委托单位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承担单位 **新智力****公司
论证范围 排污口入无名小溪上游500m至溆水入**全长约1.5km,溆水入**上游500m至仁里冲村取水口上游3000m(排污口下游8.2km)的河段,约8.7km,共计10.2km
二、入河
排污口基
本情况 入河排污口位置 入河排污口坐标:E110.54406°,N27.892499°
出水水质标准限值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重金属执行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pH As Mn
6-9 0.5mg/L 2mg/L
入河排污口类型 工矿企业雨水临时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 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 明渠
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 1000m3/d
三、建设项目退水情况 污水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物为As、Mn等
退水地点水功能区名称 景观娱乐用水区
退水地点水质管理目标 Ⅲ类
四、水**及水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措施 污水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和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非工程措施 坚持依法排污,并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将持证排污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水质影响分析
项目入河排污口河段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县自来水取水口位于排污口上游7km,该河段不受回流影响,对上游取水口基本无影响。思蒙镇仁里冲村取水口上游3000m至上游1000m之间2000m河段划分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仁里冲村取水口上游1000m至山河村取水口下游100m之间划分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根据上文,思蒙镇仁里冲村、仁里冲村取水口等以上保护区,均位于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下游8.2km。根据预测,在8.2km处已完全混合并稀释,对其思蒙镇仁里冲村、仁里冲村取水口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排****水厂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较小,****水厂的取水安全。
****思蒙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下游约10km。根据水质预测结果,在溆水中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对其****思蒙国家湿地公园的水域范围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排污口的的设置对****思蒙国家湿地公园的水域范围中水质影响较小。对水生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