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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及测报设备配件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采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单位:****
2.项目名称:**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减灾第二批)项目
3.项目预算:249400.****.(大写:贰拾肆万玖仟肆佰元整),项目总价最高限价249400.****.00元,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资质:独立法人主体,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施药器械、农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等。
2.专项资质:具备有效非限制性或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证;拥有≥20L载重植保无人机(自有提供产权/购机发票,租赁提供正式租赁合同)、无人机操作人员需持有****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
3.信用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承诺期限至少涵盖本项目合同履行期,承诺范围包括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公告****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报价。
三、采购内容、履约时限及验收标准
(一)采购内容
1.背负式电动喷雾器340台,单价≤220元/台:药箱20L、12V/12A锂电池,符合国标GB10395.6-2006,带3C认证、出厂合格证,整机质保≥12个月;喷雾压力0.2-0.4MPa,流量≥0.8L/min,雾滴大小可调节范围100-300μm。
2.植保飞防服务:玉米飞防3000亩(作业+助剂+10%四氯虫酰胺悬浮剂,有效成分含量≥100克/升),单价≤28元/亩;水稻飞防2000亩(作业+助剂+配套三种药剂,药剂需符合国家农药质量标准),单价≤40.9元/亩,病虫防治有效率≥85%。
(二)履约时限
1.喷雾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配送到项目乡镇;
2.飞防作业:接到进场通知3日内开工,按期完成全部防治面积;
(三)验收要求
1.喷雾器到货3个工作日内按GB2828.1-2012标准进行抽查(抽查比例≥3%),若发现不合格产品,中标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费退换合格产品;若抽查不合格率≥5%,则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中标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全部退换。
2.飞防完工5日内验收,采用五点取样法检测防效,防效不达标准的,中标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补防;若补防后仍未达标,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3.若双方对验收结果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四、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递交地址:******书院街农业农村局四楼植保植检股;
3.报送要求:文件密封(采用牛皮纸或专用密封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正副本各1份,包含报价函、资质证照、授权材料、无违法违规承诺书,资料不齐作废标处理;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若邮递须确保2026年6月18日上午9:00前送达)。
五、其他约定
1.报价文件项目名称与公告名称完全一致,报价使用人民币大小写。
2.质疑需公示期内书面提交,采购人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3.中标单位严禁转包、分包,违规取消中标资格并赔付违约金。
4.合同主要条款提示:付款方式为验收合格后支付30%货款,项目实施结束支付50%,项目验收后支付1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5.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合同变更和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佳135****5361;何晓丹192****0839
****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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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及测报设备配件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采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单位:****
2.项目名称:**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减灾第二批)项目
3.项目预算:249400.****.(大写:贰拾肆万玖仟肆佰元整),项目总价最高限价249400.****.00元,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资质:独立法人主体,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施药器械、农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等。
2.专项资质:具备有效非限制性或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证;拥有≥20L载重植保无人机(自有提供产权/购机发票,租赁提供正式租赁合同)、无人机操作人员需持有****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
3.信用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承诺期限至少涵盖本项目合同履行期,承诺范围包括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公告****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报价。
三、采购内容、履约时限及验收标准
(一)采购内容
1.背负式电动喷雾器340台,单价≤220元/台:药箱20L、12V/12A锂电池,符合国标GB10395.6-2006,带3C认证、出厂合格证,整机质保≥12个月;喷雾压力0.2-0.4MPa,流量≥0.8L/min,雾滴大小可调节范围100-300μm。
2.植保飞防服务:玉米飞防3000亩(作业+助剂+10%四氯虫酰胺悬浮剂,有效成分含量≥100克/升),单价≤28元/亩;水稻飞防2000亩(作业+助剂+配套三种药剂,药剂需符合国家农药质量标准),单价≤40.9元/亩,病虫防治有效率≥85%。
(二)履约时限
1.喷雾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配送到项目乡镇;
2.飞防作业:接到进场通知3日内开工,按期完成全部防治面积;
(三)验收要求
1.喷雾器到货3个工作日内按GB2828.1-2012标准进行抽查(抽查比例≥3%),若发现不合格产品,中标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费退换合格产品;若抽查不合格率≥5%,则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中标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全部退换。
2.飞防完工5日内验收,采用五点取样法检测防效,防效不达标准的,中标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补防;若补防后仍未达标,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3.若双方对验收结果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四、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递交地址:******书院街农业农村局四楼植保植检股;
3.报送要求:文件密封(采用牛皮纸或专用密封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正副本各1份,包含报价函、资质证照、授权材料、无违法违规承诺书,资料不齐作废标处理;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若邮递须确保2026年6月18日上午9:00前送达)。
五、其他约定
1.报价文件项目名称与公告名称完全一致,报价使用人民币大小写。
2.质疑需公示期内书面提交,采购人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3.中标单位严禁转包、分包,违规取消中标资格并赔付违约金。
4.合同主要条款提示:付款方式为验收合格后支付30%货款,项目实施结束支付50%,项目验收后支付1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5.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合同变更和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佳135****5361;何晓丹192****0839
****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