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单位:****
2. 项目名称:**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减灾第二批)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 原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15日
5. 项目预算:2494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肆佰元整),项目总价最高限价249400.00元
6. 原公告发布媒介:“**三农”微信公众号。
7. 原公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7:30
二、采购项目作废原因
经采购人复核审查,原采购文件中植保无人机、飞防操作人员资质标准表述模糊,仅要求自有/租赁≥20L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未明确有效证书颁发机构、租赁协议最低履约期限等关键条件,评审标准存在歧义。
为保证采购评审公平公正,防范采购风险,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对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予以作废处理。
三、后续采购工作安排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7月15日发布的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正式废止,采购人不再依据该公告开展开标、评审、合同洽谈等任何采购活动;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可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四楼植保植检股取回全套报价资料。
2. 采购人将重新修订采购文件,清晰界定植保无人机权属、租赁期限、操作人员有效资质等准入条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新的采购公告、采购时间、采购方式另行发布。
3. 请各意向供应商持续关注“**三农”公众号。
四、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1. 本作废公告公示期限:2026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计算。
2. 异议提出时限:供应商如对本次项目作废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告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现场递交完整书面质疑材料,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3. 质疑材料受理要求:
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写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诉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口头、电话、微信、短信、无单位公章、材料不齐全的质疑申请,采购人一律不予受理。
4. 质疑答复流程:采购人收到齐全合规的书面质疑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5. 投诉渠道: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15个****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提交书面投诉。
6. 材料递交地址:******书院街农业农村局四楼植保植检股
7. 业务咨询电话:0857-****628
五、其他事项
本次项目作废,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采购人不承担各供应商编制报价文件产生的相关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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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