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辛县农村水环境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全过程咨询的澄清答疑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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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农村水环境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全过程咨询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县农村水环境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1、问:因我单位为校属企业,本项目拟****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事业单位规定统一缴纳保险。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校证明,并附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人员自“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回复:不予认可,招标文件要求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定标程序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标书代写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电话:191****3305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87****0242、189****2506

日期:2026年6月12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2
答疑公告
关于利辛县农村水环境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全过程咨询的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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