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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D1区D2区主体建筑保险服务 | ||
| ****001 | ||
| 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D1区D2区主体建筑保险服务 | ||
| 更正公告 | ||
| 其他公告 |
各供应商:
本项目答疑内容具体如下:
1、根据****总局金发(2025)36号第七条规定:(健全保费****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公司开展互联网非车险业务,应及时收集保险客户信息等核心业务信息,并确保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保费超过一定金额且确需分期缴纳的工程保险等业务,****公司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可根据保费缴纳情况,与投保人约定保险合同效力或赔付责任。****公司应加强应收保费管理,完善信息系统,优化规章制度、内控流程、考核政策,从源头控制应收保费风险。保险中介机****公司执行相关要求,不得以垫付保费、引导投保人延期支付保费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贵司可否知悉此项监管政策。
继2025年9月30日****总局金发(2025)36号文件发布后,于2025年12月31日再次发布了关于印发《非车险综合治理有关问答(一)》的通知一一金财险司函(2025)639号文。该号文是针对(2025)36号文件做出系列解答,其中(2025)639号文第十二条:保险公司是否可根据投保****监管局回答是:不可以。
根据以上规定,保险公司受监管约束不得提前向客户开取发票,需要收取第一期保费后方可出具保单和发票。贵司保险合同交费计划是否能根据金管局政策做出调整
答:本项目保费按P4合同条款分四期支付。其中,按照现行的《****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2025)3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合同第四条保费支付第2款关于第一期保费支付节点改为“第一期为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保单暂定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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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