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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慢特病门诊或“双通道”药品待遇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方式
业务全程依托“湘医保”平台办理,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医疗机构协助办理
****医院的接诊医师或“双通道”责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发起业务申请,该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协助整理、上传相关资料,无需个人跑腿操作。
(二)个人掌上自主办理
****医院由医生发起申请后,参保人自行登录“湘医保”APP或“湘医保”微信小程序,进入“特门业务办理”“双通道业务”专属模块,自主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申报。
****医疗机构协助办理
****医院,由医院医保办协助发起申请、上传资料。
******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医院****医疗机构。
**市“双通道”受理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医院****医疗机构。
备注:跨省异地就诊参保人员(参保地为**市,就诊地为省外城市),****医院医生手工填****医疗机构填写“待遇资格申请表”,****医疗机构协助办理。
三、评审流程
线上评审周期大幅缩短,评审环节采用系统智能匹配专家、随机进行评审,全程留痕可追溯。申报进度、审核状态可随时线上查询,评审结果自动短信推送,未通过事项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医保待遇生效时间
(一)慢特病门诊待遇。慢特病门诊待遇自评审通过次月起生效,其中尿毒症和移植抗排异治疗病种待遇自评审通过当月起生效。
(二)双通道药品待遇。自业务申请之日起生效。
****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