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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医保便民服务,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办事“来回跑、耗时长”的痛点,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慢特病门诊、“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待遇申评流程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自2026年5月1日启动慢特病门诊待遇资格认定、“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待遇资格认定的线上申请与线上专家评审试点工作以来,运行平稳。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全面推行线上评审模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慢特病门诊或“双通道”药品待遇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方式
业务全程依托“湘医保”平台办理,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医疗机构协助办理
****医院的接诊医师或“双通道”责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发起业务申请,该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协助整理、上传相关资料,无需个人跑腿操作。
(二)个人掌上自主办理
****医院由医生发起申请后,参保人自行登录“湘医保”APP或“湘医保”微信小程序,进入“特门业务办理”“双通道业务”专属模块,自主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申报。
****医疗机构协助办理
****医院,由医院医保办协助发起申请、上传资料。
******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医院****医疗机构。
**市“双通道”受理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医院****医疗机构。
备注:跨省异地就诊参保人员(参保地为**市,就诊地为省外城市),****医院医生手工填****医疗机构填写“待遇资格申请表”,****医疗机构协助办理。
三、评审流程
线上评审周期大幅缩短,评审环节采用系统智能匹配专家、随机进行评审,全程留痕可追溯。申报进度、审核状态可随时线上查询,评审结果自动短信推送,未通过事项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医保待遇生效时间
(一)慢特病门诊待遇。慢特病门诊待遇自评审通过次月起生效,其中尿毒症和移植抗排异治疗病种待遇自评审通过当月起生效。
(二)双通道药品待遇。自业务申请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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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