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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公司****公司全省系统财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组织采购,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如下两处变更位置的说明: 第一处: 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本项目履约能力及项目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本项目履约能力及项目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现变更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二处: 将原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全部更改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公司****公司****办公室 电话:0311-****6995。
招标人:****
地址:**省**市**南大街276号
联系人:申女士
电话:0311-****79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南大街276号
联系人:申女士
电话:0311-****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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