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社、家庭农场及养殖户等:
为规范有序推进**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关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县项目计划,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开申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的规范流程开展项目实施主体评审遴选工作。
本次遴选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遴选、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秸秆饲料化等综合利用方向,对所有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实施计划、设备配套、场地条件、过往实绩及信用情况进行全面评审打分。经综合评审、集体研究审定、**及税务部门协同审查后,确定了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扶持实施主体,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拟入选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1.****养殖场
2.****养殖场
3.****养殖场
4.******公司
5.****养殖场
6.**小二陈饲料店
7.****养殖场
8.****养殖场
9.********社
10.****养殖场
11.****养殖场
12.****养殖场
13.****养殖场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需提供具体线索、佐证材料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项目评审组)
联系电话:0883—****967
四、其他说明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我单位将正式确定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并按程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资金监管及验收兑付等工作。
2.对公示期间核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资质不符、失信违规等问题的申报主体,一律取消其项目入选资格,并根据评审排名依次顺延替补。
3.本次遴选结果仅适用于2026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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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