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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递交的遴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关于遴选2023年和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相关结余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要求,****小组认真评审、现场陈述综合打分,一致同意推荐以下主体实施相关项目。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 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 ********社 |
| 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 ****农场 |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6月25日前实名向****反映。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联系电话:158****4360
特此公告。
****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