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时间**至2026年07月01日23:59(**时间)”。
本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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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