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时空****公司
地 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艺路5号御景山6号楼1单元六层605号房
法定代表人: 诸葛晓臻
委托代理人: 杨华 电话: 182****9683
我公司于2026年6月11****公司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的关于2026年**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站点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函。现对本次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本项目每个分标多处带参数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上须具有CMA或CNAS的认证章”,要求不合规,违反了《政府不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及第八项关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1答复:本项目参数中要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的认证章的检测报告是作为产品质量达标的有效证明,能够进一步佐证投标产品检测数据的精准性、检测流程的规范性,更好的保障本项目采购产品品质,符合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合同履约要求,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参数中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检测报告,本质是放宽投标材料要求、拓宽供应商举证渠道,并非抬高准入标准,供应商自主选择其一参与投标即可满足要求,不存在强制绑定CNAS资质、变相限制供应商的情况,未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2:GNSS(北斗)地表位移监测设备要求“11、设备可靠性:MTBF时间>35000小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国标GB/T5080资质或国军标资质GJB899A可靠性鉴定与验收试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MTBF检测报告,MTBF检测报告中需有样品检验过程照片,样品与所投标设备品牌型号一致,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不合规,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关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2答复:本项要求设定是为了筛选出高稳定性、适配野外严苛环境的设备,杜绝低可靠性设备导致的监测中断、数据失效问题,保障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有效,符合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合同履约要求。针对贵司提出的问题,我司进行了核实,未发现条件设定存在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具体内容逐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求提供样品检验过程照片属于非法增设义务、与设备可靠性指标无关联”的答复
该要求的设定是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制定,本项设备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稳定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要求检测报告中需有样品检验过程照片,是为了佐证检测样机真实开展MTBF可靠性耐久试验,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及项目后续履约质量,未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为了拓宽供应商的举证渠道,拟增加可提供与检测报告对应的可靠性认证或合格证书进行证明,详见后续发布的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二、关于“样品型号一致+过程照片变相锁定送检型号、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答复
要求样品与所投标设备品牌型号一致是为保障投标设备与检测样机参数、性能统一,避免出现中标产品与送检样品不符的情况,充分保障后续项目履约质量,该要求并未专门为特定厂商、特定型号设置门槛,对所有供应商公开、统一、平等适用,无品牌、型号、厂商限制,供应商可选用满足要求的设备参与投标,未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三、关于“GJB899A军标试验涉密、无法提供照片、违反保密规定”的答复
参数中允许供应商选择国标GB/T 5080资质或国军标资质GJB899A可靠性鉴定与验收试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MTBF检测报告,本质是放宽投标材料要求、拓宽供应商举证渠道,供应商可选择满足其中之一要求的设备参与投标即可,不存在变相限制供应商的情况,未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四、关于“GJB899A军标标准过高、与民用设备采购需求不匹配”的答复
本项目设备长期部署于野外无人值守区域,需耐受高低温、高湿、风沙、振动等复杂恶劣工况,且需要满足35000小时长时间不间断稳定运行的要求,GJB899A可靠性试验标准与项目实际需要相符,可匹配设备的履约需求。且本项要求为以国标GB/T 5080资质或国军标资质GJB899A可靠性鉴定与验收试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MTBF 检测报告,未强制要求必须为按军标进行可靠性鉴定,供应商可选择满足其中之一要求的设备参与投标即可。本项要求设定与项目实际需要相符,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
五、关于“GB/T5080不在一单一库、2026年6月1日后无法出具合规CMA报告、构成不合理限制”的答复
本项参数未要求检测报告需具有CMA或CNAS标识,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MTBF检测报告即可。
综上,本项参数设定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合同履约要求,条款设置合理合规、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GNSS(北头地表位移监测设备要求“◆1、测量精度:静态相对定位精度:水平:±2.pgim+0.5ppm RMS垂真:±5mm+0.5pm RMS;2ACa动态相对定位精度:水平:±10mm+Ippm RMS;垂直:±20mm+Ippm RMS;(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有省(直辖市)****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型批证书,且型批证书标注的精度不得低于技术要求)”表述不够严谨。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3答复:经核查,情况属实,请关注后续的发布的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综上,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质疑依据不足、诉求不予支持,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3成立,后续将按新版国家计量规程修订招标文件精度技术条款。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