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澄清公告(一)
一、澄清内容: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变更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发展路199号
联 系 人:刘宝库
电 话:0459-****0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服务外包园A4楼4单元202室
联 系 人:李兰兰
电 话:177****7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