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推介公告
2026-06-25****(以下简称“融德资产”)、作为委托人/受益人委托渤海****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设立“2019福晟1号项目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福晟1号信托”),向嘉****公司(以下简称“铂金置业”)提供信托贷款。该信托成立时融德资产持有信托受益权420,000,000元,截至目前,融德资产持有信托受益权余额315,644,854.87元,现融德资产拟对上述信托受益权余额进行处置,予以公告。
| 拟处置资产名称 | 委托人/受益人名称 | 受益权份数 | 受益权金额 | 备注 |
| 2019福晟1号单一资金信托受益权 | **** | 315,644,854.87份 | 315,644,854.87元 | 系截至目前的余额 |
注1:2019福晟1号单一资金信托底层资产为委托渤海****公司向嘉****公司发放的信托贷款。信托贷款****集团有限公司、福晟集团实际控制人潘伟明及其配偶陈伟红。此外,****公司单独向融德资产进行保证担保。信托贷款抵押物为铂金置业持有的**省**市**市乍浦镇62084.80㎡土地使用权及附着在建工程,质押物为中铂国际****公司和****公司分别持有的铂金置业25%和75%股权。
注2:在信托贷款债务违约后,渤海****公证处于2024年1月出具了公证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为本金315,644,854.87元及其对应的应付未付罚息、公证费、律师费等。渤海****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下称“**中院”)指定浙****人民法院(下称“**法院”)立案执行,2024年3****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法院出具了财产保全告知书。
注3:2024年10月11日,底层信托贷款债务人铂金置业被**中院受理破产清算,经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审查认定,渤海信托经审查认定的优先级债权金额合计505,581,524.99元,包括315,644,854.87元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应付未付罚息、公证费、律师费等。
注4:融德资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诉讼,并获得了胜诉判决。随后融德资产依据胜诉判决****人民法院对**福晟申请执行。融德资产依据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对其他担保人申请执行。
目前破产清算案件和执行案件均在进程中,相关本金、应付未付罚息、公证费、律师费等以执行证书、执行法院裁定和破产管理人出具的有关文件为准。
风险提示:本公告资产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的有关约定及有效法律文书等计算为准;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法律文书为准,以上内容融德资产拥有解释权。
要求投资者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10-****029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0207
联系地址:**市西**金融大街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