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南宁市照明设施保险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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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询比采购公告

为保障**市全域照明设施运维安全,防范运营过程中各类意外风险,****现就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市照明设施保险采购项目开展询比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比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具体内容

询比项目名称

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市照明设施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18万元(含税总价,报价不得超出本预算)

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采购内容

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全部约定附加条款

投保人

****

被保险人

****、******公司及其照明设施维护服务**单位

服务区域

**壮族自治区**市

保险期限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免赔约定

本项目所有险种无免赔额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市全域城市照明及亮化设施统一保险采购项目,承保范围包含功能性照明、景观亮化、箱变、高低压井盖、跨江桥梁航标及保险期内新接收的所有照明亮化附属设施。投保险种包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套指定附加保险条款。本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城市照明亮化设施故障、运维作业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运维工作人员工伤及意外伤害相关损失,同时承保事故产生的施救费用、法律诉讼费用等配套支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保险相关业务。

2.资质要求:持有保险监管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证业务范围、有效期限满足本项目承保要求。

3.信用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响应文件要求

1.本报价为一次性最终含税包干总价,包含保险费、出单费、税费、理赔服务、现场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密封文件形式提交,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3.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8万元,总价超出上述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本项目全部险种、附加条款、赔偿限额、服务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评审方式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保险方案完善、理赔及后续服务最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递交相关事项 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10:00(以文件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无需到场截标,评审结果将于3个工日内在采购文件发布媒介进行公示。保险期限起始日为2026年7月1日,供应商须充分评估在此日期前完成评审、成交、签约及出单全流程的可能性,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保险单未能在7月1日前生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标书代写

2.递交地址:**市**区**大道98号6号楼306室

3.逾期送达、密封破损、未按要求加盖公章、资料不全的响应文件,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七、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评审过程或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黄孝星

联系电话:077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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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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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南宁市照明设施保险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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