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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公司2026年第七批无人机设备及服务采购事项
第1号补遗书
根据《低空公司2026年第七批无人机设备及服务采购事项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投标人应自收到补遗书后,将补遗书编入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无需回函确认。补遗书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补遗书
1、 招标公告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2)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更改为“(2)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2、 更新了第五章及第六章标段三的分项报价表(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工程量清单),请参与标段三的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更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日前。标书代写
招标人:****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