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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高**站站城一体化(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标段名称:**高**站站城一体化(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本项目不支持项目经理远程答辩,项目经理需提前在项目开标地点等待答辩。标书代写
3.2、删除招标文件56页设计业绩注中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3、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4、异议内容1:招标文件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3)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须能体现工程规模、竣工验收时间、企业名称、项目内容等主要评审要素”我司业绩****铁路局****指挥部,项目施工执行铁路行业建设审批体系,由铁路局出具正式开工批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同时我司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证明可以体现工程规模、竣工验收时间、企业名称、项目内容等主要评审要素。请问是否可提供项目开工令代替施工许可证或仅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证明。
回复:提供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
3.5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07月15日9:30,其他不变。标书代写
4.招标人:****
地址:**省**区池阳路5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杨沁沁
电话:0566-****1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长江路与秋浦路交叉****中心2幢401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浩
电话:130****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