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商铺租赁项目(康养服务中心)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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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项目编号: ****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7-12 23:59标书代写

收货地址: **省/**市/**区

详细地址: 景兴大道西侧幸福大道北侧地块。

品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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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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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1#楼3-1****超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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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1#楼3-2号商铺(经营餐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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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要求

报价要求:
报价含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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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中心.doc

竞价规则

预计竞价开始时间:
2026-07-14 10:00:00
竞价时长:
15 分钟
超时竞价时长:
2 分钟
报价最小幅度:
1,000.00 元
大写:壹仟元整
竞价方式:
竞高价

备注说明

-
****医院****商铺****服务中心)竞价公告

****医院****商铺****服务中心)竞价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及招租人相关规定,****人民医院****商铺租赁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医院****商铺****服务中心)

2. 项目位置:景兴大道西侧幸福大道北侧地块。

3. 租赁面积:约674.61平方米。

4.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统一5年,2026年10月1日正式起租;装修期至2026年9月30日止(装修期间不需要缴纳租金),承租方必须于2026 年10月1日前开业,逾期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 项目概况:用地面积217亩,总建设面积229957.00㎡,其中地上建设面积180882.00㎡,包括1号楼35116.50㎡、2号楼23855.00㎡、3号楼70616.50㎡、康养中心51294.00㎡;地下建设面积49075.00㎡,****停车场34995.00㎡、****停车场14080.00㎡。

6. 房屋现状:该房屋为现状出租,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齐全(竞租人可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踏勘后视为已充分了解房屋现状,竞价成功后不得就房屋现状提出异议)。

7. 商铺经营范围要求:

(1) ****中心1#楼3-1****超市,仅限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母婴用品、住院陪护用品、水果等;严禁烟酒、处方药、保健品推销、医疗器械等。

(2) ****中心1#楼3-2号商铺经营范围为餐饮(该楼层已经拥有约2千平米的综合食堂),建议简餐、病患营养餐,禁止重油烟烧烤、火锅、大型宴席;需配套油烟净化设备,需环保达标。

(3) 竞租人仅可在竞价公告约定允许品类内经营,不得擅自变更业态、增加经营项目、跨品类混合经营。

(4) 不得擅自变更、增加经营品类,如需调整业态,必须提交书面方案经招租人书面审批同意,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视为根本违约,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 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商品,商品明码标价,不得哄抬病患刚需商品价格,若发现视为违约行为,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法人、个体工商户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及按红手印】。

2、能够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首期租金及相关费用,具备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法人、个体工商户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及按红手印】。

3、竞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法人、个体工商户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及按红手印】

4、竞租人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市相关规定办理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资质文件【提供承诺函,法人、个体工商户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及按红手印】。

三、医院专属运营规范

1、价格管控:商品明码标价,零售价不得高于**同类型门店均价,严禁哄抬病患刚需商品价格,一经查实扣除保证金。

2、食品安全:食品类门店落实索证索票、保质期台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过期、变质商品立即下架销毁。

3、营业时间:****医院门诊,****商铺 24 小时可便民售卖,不得无故停业超过3天。

4、禁止行为:不得在病房、病区上门推销保健品、康复器械;不得散发广告传单;不得占用院区通道、消防通道堆放货物。

5、商铺自行配备灭火器、烟感报警器,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医院每月消防检查,不合格限期整改,逾期扣除保证金。3.2 垃圾日产日清,店内每日消杀,餐饮商铺油污定期清理,不得异味外溢影响院区环境。

6、进场前提交装修图纸、运营方案至招租方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施工;严禁破坏主体结构、承重墙体、消防管线; 外立面招牌尺寸、****医院规定,不得私自安装发光大字、扰民广告;租赁到期,可移动设备自行搬走,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房屋恢复原始状态。

四、竞价相关规则

1. 竞价方式:采用公开网络竞价方式,遵循“价高者得”原则,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为准。

2. 起始底价:

序号

名称

层数

面积(㎡)

承租价格(最低招标控制价)

月租金

(元∕月)

备注

1

****中心1#楼3-1****超市类)

1F/12F

335.24

56元∕㎡/月

18800.00

赣(2022)**市不动产权第****385号

2

****中心1#楼3-2号商铺(经营餐饮类)

1F/12F

339.37

56元∕㎡/月

19000.00

合计(百位取整)

674.61


37800.00


3. 最小加价幅度:1000元/次(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每次报价必须为起始底价或上一轮报价加上最小加价幅度的整数倍,不得低于上一轮报价,不得出现零散报价。

4. 竞价时长:自由竞价时长15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前2分钟内有新报价的,自动顺延2分钟延时竞价,直至无新报价为止。

5. 竞价保证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前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视为放弃竞价资格。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价成功后无故放弃承租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及公告相关事宜

1. 公告期: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2. 报名时间:2026年06月29日-2026年07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 报名地点:**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完成线上报名。

4. 踏勘时间:2026年07月10日下午15:00,由招租人工作人员陪同踏勘,需提前1天预约,预约电话:张家齐181****2261。

六、租金及相关费用

1. 支付周期:按季度缴租,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缴清首期租金;后续每期租金提前 10 个工作日转账。

2. 租金递增:所有商铺月租金从第4年开始,递增3%。

3. 相关费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房产税、印花税及经营所需各类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按相关规定按时缴纳。

4. 履约保证金:竞价成功后,竞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5年总金额的10%计取,最低按照人民币2万元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租赁期满无违约情况,无息退还。

七、进场周期

1. 竞价成交、签订租赁合同且足额缴纳首期租金 + 履约保证金后,招租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付。

2. 装修期:装修期到2026年9月30日止,****医院正常开院运行,要求承租方必须在10月1日前完成开业,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 装修期不计租金,但水电等实际发生费用由竞租人自理,期满起正式计租运营。

八、违约、考核与解约条款

1 .季度经营考核(总分 100 分)

包含经营合规 30 分、商品价格质量 20 分、服务配合 20 分、消防卫生 20 分、其他管理 10 分。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季度考核在70≤得分<85:合格;得分<70:扣保证金 2000 元;得分<60:扣保证金 5000 元。

若承租方年度2 次考核低于 60 分: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2.直接解约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

(1)擅自转租、分租、抵押商铺;(2)超范围经营、违规推销保健品;(3)逾期 30 天未缴租金;(4)破坏房屋主体、消防设施拒不整改;(5)逾期未开业;(6)发生食品安全、消防重大事故。

九、竞价时间及平台

1. 竞价时间:2026年07月14日上午10:00

2. 竞价平台:**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竞租人需提前注册并熟悉平台操作。

十、其他事项

1. 竞租人需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规则,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所有条款,若违反相关规则,视为违约,取消竞价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 竞价成功后,竞租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3. 竞租人在进场前需****商铺运营方案给招租人审核,经招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

4. 租赁期间,竞租人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租人相关规定,规范经营,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抵押房屋,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结构,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竞租人相关责任。

5. 本公告由招租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通知。

6. 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1)项目金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供应商收取;2、项目金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供应商收取;3、项目金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供应商收取; 4、项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供应商收取。

7. 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金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单笔交易金额10-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2)代理服务费:参照“赣招协字[2021]07 号文件”规定服务类的下浮30%收取,按全额租金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竞租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8. 所有竞租人参与本项目竞价,视为认同以上所有条款,如有违反,视为放弃承租。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名称:****

地址:**省**市浮****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5021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开发区昌东大道7199****中心1号楼6层601-610室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185****2212

**市阳光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85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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