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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址:**市**区五一路180号保利城2号楼2单元2602号
授权代表:陆华丽
联系电话:134****9189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6年6月25日
****公司(质疑供应商名称):
我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收到贵方以邮寄递交****公司代理的**市2025****林业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一)(项目编号:****)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已征询被质疑供****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函内容原文引用事项1:被质疑人提供的序号3,标的名称:固定电话,品牌:飞利浦,型号:CORD492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其中(1)▲二、显示与操作日期功能:显示公历/农历,支持温度实时监测;(2)来电存储:≥60组(含来电时间/日期);(3)去电存储:≥15组(含通话时长记录);三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
答复:1、质疑事项(1)▲二、显示与操作日期功能:显示公历/农历,支持温度实时监测;未在产品宣****旗舰店中体现并不能证明该产品无此功能,该质疑缺乏事实依据。
2、质疑事项(2)来电存储:≥60组(含来电时间/日期);(3)去电存储:≥15组(含通话时长记录);质疑人所提供事实依据为产品宣****旗舰店查询,不足以证明该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被质疑人在投标文件中均有提供了原厂的CORD492使用说明书,满足以上提出三项的技术参数。标书代写
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已按照采购文件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该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2017]94号)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委员会、****小组、询价小****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函内容原文引用事项2:被质疑人提供的序号7,标的名称:无人机,品牌:大疆,型号:MATRICE 4,其中该型号:MATRICE 4为产品系列名称,非具体型号,填写有缺漏的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答复:1、被质疑人填写型号单纯笔误,无实质偏离,投标文件中:①技术偏离响应表所有参数完全匹配Matrice 4T原厂技术指标;②投标文件中附原厂彩页、产品彩册、检测报告中均为Matrice 4T机型③分项报价、供货配置清单均按Matrice 4T完整配置报价;仅规格型号一栏录入时简写笔误,字母“T”未显示,属于打字书写疏忽,型号填写存在微瑕疵但不影响投标实质性内容。根据质疑人提供的废标依据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说明第3条“......正确的品牌型号......”此处依据仅为说明并无废标依据;标书代写
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格式中明确““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此处废标依据为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备注说明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缺漏的定义应为留空、不填,并不包括书写笔误,型号填写存在微瑕疵但不影响投标实质性内容。标书代写
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已按照采购文件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该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不得改变投标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2017]94号)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委员会、****小组、询价小****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函内容原文引用事项3:被质疑人提供的序号13,标的名称:灭火机(背负式),品牌:科赛,型号:6MF-19-45,该产品参数不满足发动机额定净功率/转速≥3.5kw/7000r/min。
答复:质疑人提供事实依据为产品宣传册的产品参数表,不足以证明该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被质疑人提供的原厂彩页且加盖厂家公章、检测报告,该参数满足以上提出三项的技术参数,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已按照采购文件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该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2017]94号)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委员会、****小组、询价小****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函内容原文引用事项4:被质疑人提供的序号17,标的名称:电视一体机,品牌:互视达,型号:CW-SPCM-65,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其中(1)5、整机自带安卓系统,安卓版本不低于Android14 ,RAM≥4G,ROM≥64G;整机适配国产化芯片;(2)6、采用红外触控,支持手指和不透明物体书写,Windows、安卓和统信等全通道支持≥55点触控,光标移动速度≥150帧/秒;(3)9、内置≥8路麦克风阵列,支持≥14m拾音,支持抗混响、噪声抑制、自动增益控制、远程回声消除等功能,180°广角拾音;内置防啸叫电路,麦克风与喇叭单元啸叫距离≤20cm,有效抑制自激啸叫声;(4)10、内置≥5000万像素摄像头,对角线视场角≥141°,支持3D降噪,可通过摄像头设置控制摄像头开关,摄像头支持环境色温监测,能感知周围环境色温,匹配最佳色温显示效果。四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
答复:质疑人提供事实依据为产品官网公开参数截图,但该产品仅为产品基础最低配置,入门级基础参数,并非投标所用高配定制版本,并根据被质疑人提供的具有 CNAS 、CMA 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已按照采购文件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被质疑人提供产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该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2017]94号)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委员会、****小组、询价小****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函内容原文引用事项5:被质疑人提供的序号17,标的名称:电视一体机,品牌:互视达,型号:CW-SPCM-65,节能认证证书在****总局(**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查询结果证书状态:暂停,被质疑人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无效。
答复:根据被质疑人所述节能产品认证依据的国家能效标准/认证实施规则由主管部门、发证机构发布新版替代旧版,原有在有效期的旧版证书统一设置过渡期暂停,并根据被质疑人提供的节能认证证书显示有效期为2026年7月20日均在有效期内,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已按照采购文件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该质疑事项不成立。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2017]94号)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委员会、****小组、询价小****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答复意见总结:上述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感谢贵方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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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
附件信息:
质疑函答复.pdf (1.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