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盘**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2(组团)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答疑澄清公告(第二次)
(标段编号:****)
各潜在申请人:
现对《****大学盘**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2(组团)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进行第二次答疑澄清。
本次答疑仅针对“****大学盘**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2(组团)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答疑澄清公告(第一次)”中问题11的回复做出更正澄清。
问题11:资格预审文件P27关于:“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3人--其中1人为机械类专职安全员”的描述,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C1(机械类)、c2(土建类)和c3(综合类)三个类别。 请问:3人安全员均为C3证是否满足要求
原回复:满足要求。
现更正为:不满足。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十八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至少增加配备1名机械类(C1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请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类别配备对应证书的人员。
注:本项目2026年7月1日发布的《第1次资审答疑-答疑澄清公告(第一次)》中关于问题11的回复作废,以本《第2次资审答疑-答疑澄清公告(第二次)》的回复内容为准。
特此答疑澄清。
(说明:本澄清公告是针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内容的澄清,是构成资格预审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资格预审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资格预审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申请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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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