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2(组团)EPC工程总承包 |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科研用房施工,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文化用房施工,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教育用房施工,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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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2日 15: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02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娟、潘雨婷、郭庆、刘志林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786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珞喻路15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龚月027-****11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体育馆路22号****1号楼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娟、潘雨婷、郭庆、刘志林027-****786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TC-C-****01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2(组团)EPC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各潜在申请人:
现对《****盘**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2(组团)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进行第二次答疑澄清。
本次答疑仅针对“****盘**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2(组团)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答疑澄清公告(第一次)”中问题11的回复做出更正澄清。
问题11:资格预审文件P27关于:“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3人--其中1人为机械类专职安全员”的描述,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C1(机械类)、c2(土建类)和c3(综合类)三个类别。 请问:3人安全员均为C3证是否满足要求
原回复:满足要求。
现更正为:不满足。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十八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至少增加配备1名机械类(C1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请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类别配备对应证书的人员。
注:本项目2026年7月1日发布的《第1次资审答疑-答疑澄清公告(第一次)》中关于问题11的回复作废,以本《第2次资审答疑-答疑澄清公告(第二次)》的回复内容为准。
特此答疑澄清。
(说明:本澄清公告是针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内容的澄清,是构成资格预审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资格预审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资格预审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申请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以**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龚月027-****1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体育馆路22号****1号楼6楼
联系方式:朱娟、潘雨婷、郭庆、刘志林027-****7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娟、潘雨婷、郭庆、刘志林
电 话: 027-****7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