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河沿线合作运营管理项目(一期)(第1标段)补遗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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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新海河沿线**运营管理项目(一期)(第1标段)
是否电子标电子标
编制单位****
是否变更保证金 否
是否变更时间 是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6-24 23:59: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6-07-01 23:5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7-09 14:00:00 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6-07-06 23:59:00 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答复截止时间2026-07-08 23:59:00 标书代写
代理机构****
补遗通知
新海河沿线**运营管理项目(一期)(第1标段)补遗通知 至各潜在磋商申请人: 1.因新海河沿线**运营管理项目(一期)(第1标段)的**期限发生变化,现对本项目的第1标段进行补遗,请各潜在磋商申请人及时登陆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com/)查看本项目第1标段的《补遗通知》并下载最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2.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5**期限”、“第二章 磋商申请人须知 第10条 **期限”,由原来的“**期限:(1)建设用地范围内,第四、五、六号地块**期限为5年,含不超过3个月的建设期。**期限届满后可视情况续期,续期年限以后续约定为准。(2)公共绿地范围内,第十二、十三号地块**期限为20年,含不超过6个月的建设期。**期限届满后不续期。(3)各地块建设期从进场之日起算,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现调整为:“**期限:(1)建设用地范围内,第四、五、六号地块**期限为2年,含不超过3个月的建设期。**期限届满后可视情况续期,续期年限以后续约定为准。(2)各地块建设期从进场之日起算,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本补遗通知内容对磋商申请人编制磋商申请文件产生实质性影响,故本项目第1标段的开标时间(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07月09日14时00分,请各磋商申请人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7月03日 标书代写

补遗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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