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街广生路19号(自编1栋)4楼410室181 | 1,430,000.00元 | 中餐热菜示教室、实训室设备采购(总价):****080.4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
| 1-1 | 教学仪器 | 中餐热菜示教室、实训室设备采购 | 中餐热菜示教室、实训室设备采购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1(批) | 1,430,000.00 | 1,43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在生 |
| 评审专家: | 唐庆周 、 曾长堆 、 张乃熀 、 郑维山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②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100(万元)及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③****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④代理服务费账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811********0037747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中餐热菜示教室、实训室设备采购:1.97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各投标人的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注: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针对上述所有产品填写“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非*的产品必须体现品牌与具体型号,带*的产品若无具体品牌与具体型号,可按实际制造商名称和规格情况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提供非*的产品的品牌,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6.2符合性审查:(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委员会评议,******公司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投标人的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政策优惠情况:
****:按****公司报价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公司经优先类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080.4元。该公司提供的其余产品不符合优先类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规定。
福****公司:按****公司报价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公司经优先类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969.5元。该公司提供的其余产品不符合优先类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规定。
******公司:按****公司报价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公司经优先类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150元。
名称:****
地址:**市**文兴路60号
联系方式:138****661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五层E区
联系方式:0591-****78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冰泳、王明珠、艾莉莉
电话:0591-****7885
****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