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区路灯节能升级改造与智慧管养一体化运营项目(第二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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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路灯节能升级改造与智慧管养一体化运营项目(第二部分)施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07-03 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路灯节能升级改造与智慧管养一体化运营项目(第二部分)施工已由**市****委员会以****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ggzy.****.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路灯节能升级改造与智慧管养一体化运营项目(第二部分)施工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市**区**市**

2.3 项目概况:**市城市路灯节能改造与智能化升级工程(第二部分),拟对主**市管范围内路灯实施节能与智慧化提升,并对长江路、交通路、黄河路、**路、人民路等路段的老旧灯具、灯杆、电缆及配电设施进行更新,同步建设物联网资产编码管理平台、引入无人机巡检系统并实现用电精细化管理;总投资额约为3920.29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无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 业绩要求:无

3.4 财务要求:提供 2023、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 被列入**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标书代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 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3.6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无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9 其他要求: 无 。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CA数字证书,****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6-07-04 00:00:00(**时间、下同)至2026-07-24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4.4 **市CA办理地址:**市市民之家五楼;办理电话:0395-****9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07-24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在其公共**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漯公管办〔2026〕6 号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定标。

8.联系方式

l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

地 址:**省**市**区嵩山路与海河路交叉口西南角嵩山路52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39****7606

电子邮件:/

l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张高杰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国辉、李丹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3单元13层1313号

联系人:张高杰

电 话:185****8961

电子邮件:****@163.com

l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建设局

地 址:**市黄河路与**路交叉口向西50米**

电 话:0395-****600

电子邮件:/

2026 年 7 月 3日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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