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活动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9日
开标日期:2026年07月03日
******活动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社区朱巷东路**商业街北3栋-3号房屋/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路33号25-27楼/**省**市**县翡翠路98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柒仟壹佰壹拾壹万贰仟玖佰肆拾捌元叁角叁分(****12948.33元)
质量:合格
工期:820日历天,其中(1)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以合同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配合取得审图合格证;(2)施工周期为700日历天,以开工令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设计院联合体
地址:**省**市****社区**北路西侧6****中心9层/**县罗塘乡土地所办公楼二楼西边/**省**市**区淝河镇牯牛降路139****中心A座6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柒仟贰佰玖拾叁万伍仟零柒拾贰元捌角伍分(****35072.85元)
质量:合格
工期:820日历天,其中(1)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以合同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配合取得审图合格证;(2)施工周期为700日历天,以开工令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公司****工程局有限公****设计研究院****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路与**大道**东北侧001号/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省**市**北路3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肆拾肆万陆仟伍佰肆拾陆元叁角玖分(****46546.39元)
质量:合格
工期:820日历天,其中(1)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以合同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配合取得审图合格证;(2)施工周期为700日历天,以开工令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集团****公司联合体
地址:**县杨庙镇/**市**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省**市**区**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贰拾伍万肆仟柒佰肆拾叁元捌角壹分(****54743.81元)
质量:合格
工期:820日历天,其中(1)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以合同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配合取得审图合格证;(2)施工周期为700日历天,以开工令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双墩镇濛河路1号S1栋371室/**省**市燕南路17号/**市**区**北路**帝豪商办楼807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柒仟壹佰零捌万零玖佰捌拾壹元贰角叁分(****80981.23元)
质量:合格
工期:820日历天,其中(1)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以合同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配合取得审图合格证;(2)施工周期为700日历天,以开工令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北路与魏武路交叉口南400米
联系人:周鑫
联系方式:0551-****65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1976、0551-****1968
公示期: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0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551-****441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368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