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制造标准厂房及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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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制造标准厂房及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部分:

(一)提问一:本项目为何只要求专业负责人业绩,而作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总体投资控制负主要责任,却不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业绩,完全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也不符合招标文件条件设置的逻辑。是否拟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没有业绩,所以就不设置完全是在乱搞!强烈要求增加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商务评审标准(B)人员业绩有修改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二)提问二:一、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提问:只有进行了比选或者招标的项目才会发中标通知书,若为直接委托的项目,提供项目直接发包的情况说明代替中标通知书是否满足要求
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为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业绩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三、招标文件P60,人员业绩:
1.土建专业负责人业绩
土建专业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同资格业绩要求的类 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土建专业负责人得2分, 最多得2分;标书代写
2. 安装专业负责人业绩
安装专业负责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人担任过1个同资格业绩要求的 类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安装专业负责人得2 分,最多得2分;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提供 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 业主证明。
提问:(1)本项目要求土建专业负责人及安装专业负责人各2人,那么专业负责人业绩是指各专业的2名专业负责人都要具备业绩才能得分,还是每个专业其中有1名专业负责人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得分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上述项目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3)专业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旨在考察人员的从业经验,是否具有类似从业经历等,是否只要能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即可,而不要求必须是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业绩

回复:一、若为直接委托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中标通知书,详见补遗部分。

二、若提供的业绩为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业绩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三、(1)每个专业其中有1名专业负责人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商务评审标准(B)人员业绩有修改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3)否,专业负责人的业绩要求要必须是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业绩。

(三)提问三:招标文件第59页,“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 1 个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业绩得 3分,最多得 6 分。”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资格审查业绩的描述是已完成,本处业绩指的是承担过还是已完成,如果要求已完成,是否需提供结算审核成果文件作为已完成的证明。

回复:本处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一致,指的是已完成,需要提供结算审核成果文件作为已完成的证明,详见补遗部分。

(四)提问四:招标文件第18页1.4.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标书代写
过程造价控制咨询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本处要求业绩为“完成过”,是否应提供结算审核报告作为已完成的证明。

回复:应提供结算审核报告作为已完成的证明,详见补遗部分。

(五)提问五:分公司社保满足要求吗

回复:满足,但需提供双方单位关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六)提问六: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类别为建筑工程,那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吗

回复: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七)提问七:1.请问商务部分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2.请问公司业绩和人员业绩若咨询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是否可以提供项目发票证明
3.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土建专业2人,安装专业2人,商务部分人员业绩要求土建专业负责人和安装专业负责人需具备资格业绩要求的类似业绩,请问是上述4人均需具备类似业绩还是土建和安装专业各有1人具备即可

回复:1、可以重复,但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分别提供。

2、否,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有修改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3、人员业绩土建和安装专业各有1人具备即可。

(八)提问八:商务部分土建专业负责人和安装专业负责人业绩要求中,****公司拟派的土建专业负责人在业绩合同中任造价咨询负责人职务,满足要求吗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商务评审标准(B)人员业绩有修改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九)提问九:在评审标准商务要求中:
1. 土建专业负责人业绩
土建专业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同资格业绩要求的类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土建专业负责人得2分,最多得2分;标书代写
2. 安装专业负责人业绩
安装专业负责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人担任过1个同资格业绩要求的类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安装专业负责人得2分,最多得2分;标书代写
拟派的土建专业负责人和安装专业负责人必须在合同中任土建专业负责人和安装专业负责人职务吗在合同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满足要求吗

回复:是,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商务评审标准(B)人员业绩有修改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十)提问十:1.请问,以总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分公司的人员与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条件
2.业绩无中标通知书,是否可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材料含业绩金额、人员等信息)

回复:1、满足,但需提供双方单位关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2.业绩无中标通知书,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中标通知书,详见补遗部分。

(十一)提问十一:分公司社保满足要求吗

回复:满足,但需提供双方单位关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十二)提问十二:进入报价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先得 6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0.5分,每减少 1%扣 0.25 分,扣完为止。你上个项目不是这么设置的哟,建议改为每增加1%扣0.25分,每减少1%扣0.15分,扣完为止。

回复:本项目参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报价评审标准严格按照该范本执行,因此不作调整。

(十三)提问十三:全过程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含全过程造价咨询)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回复: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含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十四)提问十四: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但需提供双方单位关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十五)提问十五:合同没有体现项目人员的,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

回复:可以。

(十六)提问十六:没有中标通知书的项目是否可以提供直接发包材料

回复:可以,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中标通知书,详见补遗部分。

(十七)提问十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回复:1.以 PDF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里面的格式为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固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十八)提问十八: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 PDF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里面的格式为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固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十九)提问十九:几个业代呀

回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市****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渝公管[2023]3号)执行。

(二十)提问二十: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业绩。请问,我司提供全过程咨询业绩(包含项目管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理服务)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本项目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是指造价服务费300万吗,如果全过程咨询业绩未单列造价服务费,怎么办标书代写

回复:1、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2、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是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3、如果全过程咨询业绩未单列造价服务费,需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十一)提问二十一:请问资审单位业绩、商务单位业绩及商务人员业绩,提供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业绩满足吗

回复: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结算审计服务业绩不满足本次招标项目业绩要求。

(二十二)提问二十二:如提供跟审业绩、结算业绩是否满足

回复:1、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跟审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2、结算业绩不满足本次招标项目业绩要求。

(二十三)提问二十三:跟审业绩、结算业绩是否满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

回复:1、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跟审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2、结算业绩不满足本次招标项目业绩要求。

(二十四)提问二十四:请问:商务部分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作为人员业绩同时加分

回复:是,但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分别提供。

(二十五)提问二十五:跟审业绩是否满足

回复: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跟审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二十六)提问二十六:如提供跟审业绩满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是否满足

回复: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跟审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二十七)提问二十七:招标文件资审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业绩。我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合同总金额达到了320万元,其中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约有210万元,结算审核费约100万元,是否满足业绩要求标书代写

回复:1、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2、结算审核业绩不满足本次招标项目业绩要求。

(二十八)提问二十八:请问资审单位业绩、商务单位业绩及商务人员业绩,是否可以提供全过程咨询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造价部分合同金额300万以上)

回复: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二十九)提问二十九: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业绩。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标书代写
问:业绩要求”完成过“,是否要求该业绩已完成是否需要提供结算报告

回复:要求该业绩已完成,需要提供结算报告,详见补遗部分。

(三十)提问三十: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单位业绩和人员业绩,如提供全过程咨询业绩里面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且造价部分合同金额300万以上是否满分

回复:****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三十一)提问三十一: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为直接委托的项目,是否可以只提供合同协议书

回复:不可以,若为直接委托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中标通知书,详见补遗部分。

(三十二)提问三十二:业绩要求“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回复:不满足。

(三十三)提问三十三:请问如果系统中导出的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 PDF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里面的格式为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固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三十四)提问三十四:商务加分要求土建专业负责人和安装专业负责人要求担任过1个同资格业绩要求的类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土建专业负责人得2分,最多得2分;资格要求土建、安装专业负责人各2名,请问商务加分业绩是两个土建专业负责人和安装负责人都需要提供类似业绩呢还是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就得2分

回复: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就得2分。

(三十五)提问三十五:请问服务类型为全过程跟踪审计或者全过程造价咨询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回复: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或者全过程造价咨询的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三十六)提问三十六:一、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业绩。标书代写
请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满足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如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其中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部分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满足要求。

(三十七)提问三十七:商务部分:人员业绩:1.土建专业负责人业绩土建专业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同资格业绩要求的类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土建专业负责人得2分,最多得2分:2.安装专业负责人业绩安装专业负责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人担任过1个同资格业绩要求的类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安装专业负责人得2分,最多得2分:标书代写
问题一:安装及土建负责人有两人,加分是两人都必须有业绩还是其中一人即可
问题二:同资格业绩是指合同价300万的业绩吗

回复:1、其中一人即可。

2、是。

二、补遗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结算审核成果文件或结算审核报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商务评审标准(B)人员业绩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同资格业绩要求的类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得2分,最多得2分;标书代写

2.土建专业负责人业绩

土建专业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同资格业绩要求的类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土建专业负责人得2分,最多得2分;标书代写

3.安装专业负责人业绩

安装专业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人担任过1个同资格业绩要求的类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安装专业负责人得2分,最多得2分;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结算审核成果文件或结算审核报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商务评审标准(B)投标人业绩修改为:“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结算审核成果文件或结算审核报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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