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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清研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I阶段)监理(项目编号:****)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解答如下。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纪要,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1、招标文件第43页“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中的“注:相关专业证明材料以职称证专业为准”是否有误,专业证明是否应该以注册证专业为准呢
答:是的,专业证明材料以注册证专业为准。
2、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中,总监代表要求为“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①若拟委任的总监代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可由同一人员兼任。……”前面写具备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备注则是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请问以哪个为准,总监代表需要几人
答:总监代表1人,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删除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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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