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巡查工作服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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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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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巡查工作服务

一、合同编号: YXHT-****-A-2026-1

二、合同名称: ****垃圾分类巡查工作服务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垃圾分类巡查工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区**大道2618号

联系方式:0755-****488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罗****社区梅园路128****中心03地块B座4层401-405

联系方式:189****091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垃圾分类巡查工作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合同要求执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20

合同金额: 260.442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一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07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补充协议内容 (一)补充“服务质量考核”条款。对援助合同补充一项“服务质量考核”条款,具体如下: 1、甲方需按照2026年度**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标准等文件要求对乙方的履约情况予以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查、主管部门抽查、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如服务期内有最新考核标准或实施要求的,乙方需无条件执行最新规定,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当在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时,甲方按照以下规定对乙方予以扣款: ① 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巡查管理人员、巡查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影响工作进度和开展),将予以退回并扣除服务费用5000元。 ② 服务期限内,在市、区**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环境卫生指数街道考核迎检过程中,因乙方未能及时收集本项目资料、未能及时上报本项目资料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迎检过程被扣分的,甲方每被扣0.1分,扣除服务费用1000元。 ③ 日常考核过程中发现其他未列明问题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每次50-2000元扣款。 二、修改支付方式 原主合同第十五条第①部分内容,条款原文:“分四次付款。第一笔: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小写:人民币651105.00元,大写:陆拾伍万壹仟壹佰零伍元整);第二笔:8月份支付合同总价的25%(小写:人民币651105.00元,大写:陆拾伍万壹仟壹佰零伍元整);第三笔:11月份支付合同总价的25%(小写:人民币651105.00元,大写:陆拾伍万壹仟壹佰零伍元整);第四笔:合同结束后,根据乙方服务履约情况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小写:人民币651105.00元,大写:陆拾伍万壹仟壹佰零伍元整);若合同期内有存在履约不合格或违约情况,则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之后支付。” 修改为“本项目服务费按月结算支付,甲方于次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服务费,乙方每月服务费为217035.00 元(贰拾壹万柒仟零叁拾伍元整)。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6年4月29日起至2027年4月28日止(共12个月)。项目服务款项按照以下自然月度支付结算: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31日,为项目服务款项第一个月度(5月)结算周期; 2026年6月1日—2027年3月31日,分别为项目服务款项10个自然月度结算周期;2027年4月1日—2027年4月28日,为项目服务款项最后一个月度(4月)结算周期。 甲方按上述考核条款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按月进行统计,所涉及的考核扣款在当月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每次费用支付前,甲乙双方需对每月考核结果及费用支付金额进行确认,乙方提供对应等额发票。合同周期内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待服务期满,甲方根据乙方服务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上述流程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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