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路径及方案编制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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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运输部关于开展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建设都市圈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支撑保障着力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的“都市区1小时通勤”建设目标,研究分析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特征与问题,梳理长株潭都市圈交通发展现状,系统谋划未来一段时期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及保障措施等,谋划能够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的都市圈交通重点项目,开展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及研究工作,以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1小时通勤圈为目标,提升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推动都市圈协同发展。工作内容包括“1+3”成果体系,即《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及《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路径与近期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研究》《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实施方案》《长株潭都市圈产业交通圈建设思路与重点任务研究》3个专题报告。服务时长共3年。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1.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梳理长株潭都市圈交通发展现状,包括人口岗位、经济社会、职住分布、交通布局等,分析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特征与问题。提出评价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的指标体系,明确相关计算方法。开展都市圈交通需求预测,建立都市圈空间布局优化方法,明确未来长株潭都市圈

综合交通空间布局。****运输部关于“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总体部署,结合国家“两重”政策要求,系统谋划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推进计划、预期成果及保障措施,制定重大项目清单、明确线路走向和技术标准、编制项目图集等内容,形成近期实施方案部,积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2.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路径与近期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研究

紧扣长株潭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国家战略与省级部署要求,聚焦**、**、**三市城际通勤出行痛点、堵点,立足当前通勤交通网络短板、运营服务短板、协同管理短板,以构建“1小时通勤圈”为核心目标,系统开展现状评估、问题诊断、目标制定、路径谋划、项目落地及保障体系研究,提出近期(1-3年)可落地、见效快的一批支撑通勤效率提升的重点项目,形成项目清单与实施方案。

3.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实施方案

****运输部开展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安排,做好申报基础支撑,结合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需求特征与交通发展特点,围绕打造都市圈城际综合通勤廊道、推进都市圈公路通勤效能提升、完善枢纽便捷化通勤服务功能、提升通勤交通同城化水平等重点任务方向,研究编制总体情况、试点基础优势、总体思路与实施路径、预期成果与考核目标、配套政策措施等方案内容,支撑完成强国试点申报工作。

4.长株潭都市圈产业交通圈建设思路与重点任务研究

结合长株潭都市圈产业布局与产业链协作需求,科学识别产业集散功能区、门户枢纽功能区和主要产业交通廊道,分析评估产业交通发展适应性与存在问题,借鉴国内外都市圈主要产业交通廊道、产业集散功能区等建设经验,研究提出长株潭都市圈产业交通圈建设的总体思路、产业交通廊道与相关功能区布局优化方案与重点任务,梳理支撑产业交通圈发展的重点项目清单,提前布局潜在政策方向预研究,****发改委超长期国债政策衔接与重点项目储备。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提交最终成果时间:2028年6月30日前。

2.)提交最终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研究成果包括“1+3”成果体系,即《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及《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路径与近期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研究》《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实施方案》《长株潭都市圈产业交通圈建设思路与重点任务研究》3个专题报告。

2.正式成果须提供电子文件光盘2张,纸质成果6套。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成果的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本对应,文本电子文件应同时采用pdf和Word格式,图纸为jpg格式。

3.中间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中间汇报展示用演示文稿可为ppt格式。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与交通强国建设专项试点工作,编制成果的深度和广度满足有关工作的需要。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运输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条件:

第一笔:合同签订生效30日内由****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二笔:中标单位提交《长株潭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长株潭三市组织实施的项目纳入部委《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项目库,由****、****运输局、****运输局共同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三方按资金份额占比确定各自应付总额。**、**的应付总额应优先在本笔付款中结清:若两市应付总额之和不超过合同总计的30%,则两市付清各自应付,**补足至30%;若两市应付总额之和超过合同总计的30%,则本笔付款由两市按应付比例分担(**不付),剩余部分在第三笔付款中结清。

第三笔:中标单位提交验收成果并验收合格后,三市清算各自分担服务费用,共同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责任。

1.3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1.4人员要求

1.4.1投标人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职项目组,可组成联合项目组。

1.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投入的其它服务人员应齐备、专业配套、符合执业资格规定,能满足服务需要。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注明职称、工作岗位、学历等基本情况)及职称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1.4.3中标人实际服务人员须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配置一致,不得挂名参与投标,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如需更换应征得采购人同意,且应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同等及以上资历的人员,更换的人员也应当具备相同的任职资格或同类业绩,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标书代写

1.5服务响应时间

1.5.1对于常规问题和一般服务需求,中标人在接到信息后的24小时内进行响应,并及时提供解决方案.

1.5.2对于较为复杂问题或特殊服务需求,中标人在接到信息后的48小时内进行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解决方案。

1.5.3对于紧急问题和重要服务需求,中标人在接到信息后的12小时内进行紧急响应,并尽快派遣驻点人员处理,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1.6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对项目的全面管理要求,全程质量、进度检查和监督管理,必须与采购人紧密配合,准确把握需求并快速响应用户需求存在的变化。中标人所提交的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应经过严格的论证、科学合理可行。如与要求不符,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的整改。中标人必须按照行业专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调整,保障提供优质的服务。

1.7本服务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潜在供应商应根据要求,****服务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服务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未中标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以任何费用补偿。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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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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