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联影320排CT机等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标项4“服务要求” |
10.与所维保的设备原厂(ELEKTA)有技术**。 11.供应商的维修服务机构具备数字化维修服务系统,可实现远程服务24小时自动监测,具备使用远程遥控诊断系统的能力,提供自动预警、主动预防保障服务,****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
删除“10.与所维保的设备原厂(ELEKTA)有技术**。” 10.供应商的维修服务机构具备数字化维修服务系统,可实现远程服务24小时自动监测,具备使用远程遥控诊断系统的能力,提供自动预警、主动预防保障服务,****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
| 2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三、评标标准”“标项4” |
2.1服务方案(2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情况进行独立评审: 一档(0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不满足以下任何一档要求的。 二档(9分):有服务方案,方案流程、对本次需维保设备的结构无法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完整,基本符合本次服务期限内的维保服务的要求。 三档(18分):有服务方案,方案流程、对本次需维保设备的结构符合项目要求,基本符合本次服务期限内的维保服务的要求,维护方案详细、全面、可执行的,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各项措施针对采购单位需求提出,考虑到了项目实际需求、设置合理。 四档(28分):有服务方案,方案流程及对本次需维保设备的结构等方面详细、全面、完整、切实可行,完全符合本次服务期限内的维保服务的要求。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的特点均有针对性,服务宗旨明确、服务方案的设计充分合理、响应机制充分满足使用需求,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到位且切实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
2.1服务方案(3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情况进行独立评审: 一档(0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不满足以下任何一档要求的。 二档(11分):有服务方案,方案流程、对本次需维保设备的结构无法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完整,基本符合本次服务期限内的维保服务的要求。 三档(22分):有服务方案,方案流程、对本次需维保设备的结构符合项目要求,基本符合本次服务期限内的维保服务的要求,维护方案详细、全面、可执行的,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各项措施针对采购单位需求提出,考虑到了项目实际需求、设置合理。 四档(33分):有服务方案,方案流程及对本次需维保设备的结构等方面详细、全面、完整、切实可行,完全符合本次服务期限内的维保服务的要求。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的特点均有针对性,服务宗旨明确、服务方案的设计充分合理、响应机制充分满足使用需求,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到位且切实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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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三、评标标准”“标项4” |
2.3服务能力(16分) |
2.3服务能力(11分) |
| 4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三、评标标准”“标项4” |
2.3.2零备件服务能力:从2024年1月1日起至今同类项目采购零备件总价值人民币≥500万元得1分,零备件总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得3分,零备件总价值人民币≥2000万元得5分,此项满分5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专业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或采购发票及清单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评分。 |
删除“零备件服务能力:从2024年1月1日起至今同类项目采购零备件总价值人民币≥500万元得1分,零备件总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得3分,零备件总价值人民币≥2000万元得5分,此项满分5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专业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或采购发票及清单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评分。” |
| 5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三、评标标准”“标项4” |
2.3.3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能提供投标人与所维保的设备原厂(ELEKTA)技术**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得5分,此项满足5分,否则不予评分。 |
2.3.2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能提供投标人与所维保的设备原厂(ELEKTA)技术**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议或合同、技术**所对应发票票据等)的得5分,此项满足5分,否则不予评分。 |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16日09时30分(**时间) |
2026年7月24日09时30分(**时间) |
| 7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16日09时30分(**时间) |
2026年7月24日09时30分(**时间)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与本次更正内容冲突、不符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网上査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壮族自治区**县灵城街道钟秀路1号
联系人:陆**,联系电话:0777-****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枫林路18号**国控大厦裙楼三层
联系人:刘雅婷、谭琦辉、钟颜襄 联系电话:0771-****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婷、谭琦辉 电 话:0771-****389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