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沱江流域(县城、狮市镇)水生态综合修复治理项目(一期)的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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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沱江流域(县城、狮市镇)水生态综合修复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答疑文件

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沱江流域(县城、狮市镇)水生态综合修复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进行招标答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设计资质仅限定“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而本项目以水体治理为核心,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质与项目实际需求高度匹配,二者在业务承揽范围上具有实质等效性,属于合法有效的替代资质。招标文件未将上述专业资质和专项资质纳入可选范围,该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及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质疑请求:据此,请贵单位对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资质条款进行更正补充,将“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增加为可选资质,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列,即满足其中任一资质即可参与投标;并以书面形式对本质疑事项作出正式答复。

答1:①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及市政工程的通行定义,市政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②****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取得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涵盖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多个专业方向,完全能够承担本项目水生态综合修复治理相关的设计工作。因此,设置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已充分满足本项目设计需求,不存在排斥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资质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形。

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应当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本项目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内容,设置市政行业资质是依据项目属性依法作出的合理设定,并非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持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完全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技术能力和资格条件。

质疑事项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人员”中,关于人员职称专业的加分要求存在表述不一致的问题。标书代写

质疑请求:据此,请贵单位予以明确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相关”怎么定义环境工程专业或结构设计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是否都属于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呢提供其一是否满足要求工程相关专业是否可以提供给排水专业或工程管理专业提供其一是否满足要求

答2:环境工程专业、结构设计专业、给排水工程专业均属于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管理专业亦属于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提供上述任一专业均可满足要求。

质疑事项3:本项目所涉及的“水体治理工程”和“流域富营养化与水华治理”,是否约定处理的工艺,是否有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等具体要求

答3:本项目无污水处理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的要求,其他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质疑事项5:本项目未见明确的验收要求和标准,请提供。

答5:本项目验收要求及标准已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规范作为依据,具体验收时按照市政工程相关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6:关于水生动植物群落构建,有无水域面积、动植物种类及密度等具体的要求

答6:本项目关于水生动植物群落构建,有水域面积、动植物种类及密度等具体的要求,最终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质疑事项7:本项目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是否有初设阶段图纸如有,请提供。

答7: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图纸已提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质疑事项8:可否提供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答8: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阶段无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通行做法及行业惯例,不存在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的情形。如后续招标人根据需要补充发布相关技术资料,将以答疑或澄清文件形式另行通知。质疑事项不成立,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质疑事项9:需明确项目设计年限。

答9: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具体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年限,将在中标后由中标设计单位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予以科学确定,最终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质疑事项10:因洪水和外部污染等因素造成的水生态破坏,如何进行责任划分项目后续的质保期如何约定

答10:①洪水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洪水和外部污染等因素造成的水生态破坏,按照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件第17条“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处理,责任划分有明确的法律和合同依据。

②质保期按照市政工程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和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件第11.2条。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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