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康阳路(**路-赤诚路)市政道路**工程、赤诚路(康阳路-忠爱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标段”招标中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提问:本项目存在两套基坑图纸:①2025 年 11 月出具《康阳路(**路 - 赤诚路)、赤诚路(康阳路 - 忠爱路)管道基坑支护施工图》原版支护图;②已盖章图审修改版基坑施工图。两套图纸道路设计标高、基坑开挖深度、沟槽底标高、支护构件尺寸、剖面覆土厚度多处标注数据不一致,无法确定施工、计量唯一依据,现逐条列明冲突点位与差异数据,请招标人明确最终执行图纸版本。 一、赤诚路(康阳路 - 忠爱路)图纸数据冲突明细 1.污水管道基坑开挖深度、基底标高冲突: 2025.11 原版支护图:基坑开挖深度 4.86m~4.89m,基底相对标高为道路标高下 - 1.22m,基底绝对标高 506.77~506.86m;图审修改版剖面图纸:同段沟槽基底标高下调 0.32m,开挖深度调整为 5.18~5.21m。 差异:开挖深度相差 0.32m。 2.过街管涵基底与覆土标高冲突: 原版支护图:1.0m×1.0m 过街管涵管底标高 507.48m,管顶覆土 1.50m;图审修改版:管底标高 507.12m,管顶覆土 1.86m; 差异:覆土、基础开挖深度变化,箱涵两侧回填、开挖量不一致。 3.钢板桩嵌固长度冲突: 原版图纸:赤诚污水段拉森IV钢板桩总长9m,悬臂5m、嵌固4m;图审修改局部剖面:基坑加深段钢板嵌固段改为4.5m,桩总长不变但上下分段尺寸调整;差异:钢支撑位置、开挖分层高度、土方工程量不匹配。 二、康阳路(**路 - 赤诚路)图纸数据冲突明细 1.两处污水工作井最大开挖深度冲突: 2025.11 原版支护图:K0+138 井开挖深度8.8m、K0+231井9.2m; 图审修改版井体剖面图:两口井基底均加深 0.4m,开挖深度分别为 9.2m、9.6m; 差异:超深危大基坑开挖、逆作护壁混凝土、支护工程量发生变化。 2.雨水分段基坑支护参数冲突 原版:K0+000~180、K0+400~465 段采用6m拉森钢板桩;图审修改版:上述两段局部调整为9m钢板桩,支撑标高同步下移; 差异:钢板桩租赁、打拔、钢围檩、支撑工程量不一致。 3. 道路设计基准标高冲突 原版道路总平、支护图纸路面标高区间:507.991~509.738m; 2. 图审修改道路纵断面:局部桩号路面标高上调 0.2~0.3m,沟槽顶面标高同步变动; 差异:基坑开挖起止高度、放坡土方量计算基准不统一。 三、通用剖面、构造尺寸冲突(两条道路均存在) 1. 坑顶截水沟、坑内集水井尺寸:原版 300×300,图审修改版改为 400×400; 2. 喷砼护坡厚度:原版 80mm,图审部分剖面标注 100mm; 3. 基坑安全防护栏高度:原版 1.2m,修改详图局部标注 1.5m; 4. 钢围檩、支撑安装标高:两套图纸距坑顶高差数值不一致。 四、提问: 1. 针对 2025 年 11 月原版基坑支护施工图、已盖章图审修改版两套图纸标高、基坑深度、支护尺寸存在多处数据不一致,请问施工放线、工程量计量、结算以哪一版图纸为唯一法定依据 2. 若以图审修改版为准,原版图纸与修改版之间产生的土方、钢板桩、护壁、排水构造等工程量差额是否予以据实调整计价 3. 若两套图纸冲突部位现场施工以图审修改版执行,是否由设计出具正式设计变更单作为计量、验收附件
答复:赤诚路(康阳路-忠爱路)市政道路**工程在概算审核阶段已取消该单项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该单项工程施工所涉及图纸均以《赤诚路(康阳路-忠爱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图》为准。康阳路(**路-赤诚路)市政道路**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所涉及图纸以《康阳路(**路-赤诚路)市政道路**工程管道基坑支护》图纸为准,该单项工程除基坑支护工程以外其余部分施工所涉及图纸均以《康阳路(**路-赤诚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图》为准。若本项目在实施阶段存在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按照本项目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