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靖州县2025年度项目【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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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7-13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9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9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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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靖州县2025年度项目 澄清公告(2) 一、内容 各位潜在投标人: ****受靖****林业局的委托,对**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靖州县2025年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清单中的编制报告里编制依据中P4第5条的规定与工程量清单报表中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费率不一致,《湘水建管(2015)130号》中安全生产费用是2%,招标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是2.5%,请问以那个为准 二、是否能提供EXCEL表电子版清单 答: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的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现将《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由现行费率统一调整为2.5%。 2、原澄清公告(1)类似业绩与项目所在地匹配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过3个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53.8万元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本项目的项目所在地为:**省﹒**市 ﹒**县。 3、原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7月29日9::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前期答疑澄清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 ﹒**市 ﹒**县 ﹒**中路129号 联 系 人:卢汉武 电 话: 181****2068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 ﹒**市 ﹒**区 ﹒湘湖街道雍景园11栋703房 项目负责人:王安竹 项目组其他成员:黄河 电 话:134****2496 传 真:0731-****4010 电子邮件:****@163.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 ﹒**市 ﹒**县 ﹒靖州苗族****改革局 地 址:靖州苗族****改革局 电 话:0745-****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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