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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答复函
编号:02
致:******公司
贵司2026年7月13日递交的《对异议答复函的回函》及2026年7月14日递交的《异议答复函的回函》已收悉,****委员会再次复核全部投标资料,本着客观审慎原则答复如下:
针对贵司提出的异议,贵司所附工作简历、合同证明文件、人员社保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5年以上的要求,本次复核维持原评审结论。
感谢贵司积极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此复。
****集团有限公司
G1816乌玛高速**至赛尔龙项目总承包部
2026年7月16日
| 1 | 异议答复函02.pdf | 309.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