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专项工程施工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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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专项工程施工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1.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属于市政项目,为改建城镇公共停车位并加装停车设施、停车充电设施及配套电力设施:在城镇规划区中改建公共地面停车位4056个,**1358个充电桩(双枪)及配套电力设施,安装车位管理器1500个及配套设配设施,****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停车场(含地下)新增车位734个,并新增230个充电桩(双枪)及配套电力设施建设。****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A04)、****停车场、****停车场一、****停车场二;****停车场:****停车场、老峨山景区1号停车场、****交易中心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B01)、****停车场(沧浪公园)(BO3)、****停车场(B03);****停车场快充充电车位、慢充充电车位,增加配套电力设施、新增车棚、增加成品车挡、增加成品减速带、铺装翻新等工程专项施工。

1.2 技术标准

(1)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有关文件;

(2)国家、建设部、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条例等;

(3)《**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合同》。

(4)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及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 《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50034-202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55013-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等;

(5)已批复的《**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文件》。

(7)现场踏勘所取得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当地**、交通状况及施工环境等调查资料。

1.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合同段划分: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计划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 5 年内有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5年内(2021年06月01日至今,完工项目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或在建合同金额≥195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须附合同文件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本公告附表二、附表三。

2.2 本次招标要求外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应未被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集团协作方**库列为C级、D级,且参与投标的外部投标人,****集团协作方**库(须在投****集团协作方**库平台显示的其当前入库申请状态的清晰截图作为依据)。标书代写

2.3 关联关系

2.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3.3 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承担本标段施工任务的投资人具有关联关系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3.4不同投标人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公司注册地址、邮箱、电话一致,参与的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4 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以上分****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信用评价AA级为4个,信用评价A级为3个,信用评价B级为2个)。

2.5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6 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本次招标设置1个分段。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6日18时00分至2026年07月21日23时59分(**时间,下****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入驻手册》。电子标服务

3.2 招标文件费用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com/)生成的子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账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智慧停车ZHTC-1招标文件费。

3.3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3.4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投标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温馨提示:请投标人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5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5.2 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CA办理栏目,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底部的联系方式。

6.异议及投诉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6.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V3.0”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6.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6.4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街道科工园三路333号**农投3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0****0023

附表一

**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分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分段名称

计划工期(日历天)

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备注

1

**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ZHTC-1

310日历天

****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A04)、****停车场、****停车场一、****停车场二;****停车场:****停车场、老峨山景区1号停车场、****交易中心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B01)、****停车场(沧浪公园)(BO3)、****停车场(B03);****停车场快充充电车位、慢充充电车位,增加配套电力设施、新增车棚、增加成品车挡、增加成品减速带、铺装翻新等工程专项施工

1.本次招标工程数量和工程范围为暂定,最终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范围按正式施工图确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任务作重新划分,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以此作为向招标人索赔的理由,中标人放弃因调减工程量而要求招标人支付增加成本或预期收益的权利。

2.该计划工期为预估工期,以现场实际工期为准,工期的增减对单价无影响;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项目部)通知为准。

附表二

**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拟投入管理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工作任务

人数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牵头负责项目总体工作

1

持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工程师职称(市政类专业)。提供2026年01月(含本月)-2026年07月(含本月)范围内连续3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投标人设立不足3个月的,社保时间从设立时起算。

2

技术负责人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工作

1

持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工程师职称(市政类专业)。提供2026年01月(含本月)-2026年07月(含本月)范围内连续3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投标人设立不足3个月的,社保时间从设立时起算。

3

安全负责人

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环水保管理工作

1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C类证书(**C)。提供2026年01月(含本月)-2026年07月(含本月)范围内连续3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投标人设立不足3个月的,社保时间从设立时起算。

注:1、本表为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相应及增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测量人员、试验人员、保洁等人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生产人员根据招标人项目部生产需求进行配置。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未在****范围内担任其他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

4、投标人中标,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进场后至双方合同结束期间,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每更换一次现场负责人需缴纳5~10万元违约金,每更换一次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需缴纳2~5万元违约金。

5、普通在岗农民工年龄:男 18~60 岁,女 18~55岁 ,从事高空、高危等特殊作业的工种在岗年龄:男 18~55 岁,女 18~50岁。

6、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 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附表三

**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基本要求

每提供一台自有设备加分值

加分上限

备注

总数量

自有或租赁设备

1

挖掘机

260

1





2

装载机

ZL50

1




出厂日期应为2021年06月01日之后

3

压路机

KS266H-3

2




4

吊车

25T

1




5

洒水车

12m3

1




6

发电机

200KW

1




7

调直切断机

4-16型

1




8

焊机


4





9

喷淋养护系统


1





10

水泵

30KW

5





11

自卸车(燃油)

四桥车

10





注:1、若项目业主、监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配备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乙方中标后向甲方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设备出厂日期均应在5年以内(出厂日期应为2021年06月01日之后),如为自购设备,相关资质资料应齐全(发票时间为2021年06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一张或多张发票设备数量合并必须是1或1的整数倍,如果不是整数倍,小于1的按0计算,大于1的舍去小数点保留整数)。

4、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n),若为虚假发票,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约定的主体工程完成之前不允许更换施工所需专用关键设备规格型号、减少数量及延迟进场时间节点。

6、机动设备安装 360°视频报警系统和智能监控终端、特种设备安装监控预警系统。





项目名称 **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招采类型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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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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