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银发经济产业****园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银发经济产业****园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银发经济产业****园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农高区花样年华景区内。 2.4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1#-产业孵化综合楼、2#-菊粉生产车间、3#-特医及相关产业车间、4#-服务配套综合楼、5#-标准通用厂房、6#-标准通用厂房、7#-综合设备间、室外通道连廊、门卫/值班室,以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绿化、道路、停车场等设施;项目同时购置安装特医及其他生产设备、菊粉(水苏糖、大豆低聚糖)生产设备、智慧管控平台和微电网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他辅助附属设施等。 项目(一期)用地面积58909平方米(约88.36亩),总建筑面积70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8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平方米。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26个月(79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6质量标准: 本项目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确保生产线设计合理、设备运行稳定、施工质量合格;项目竣工验收需达到合格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或经招标人书面确认; (2)施工、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安全文明施工零事故、零伤亡。设备运行稳定、施工质量合格;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及配合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合格证等)、设备采购与安装(含生产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实验设备、智能化设备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施工(含综合楼、厂房及车间等土建、装修、公用工程、消防工程、绿化、道路、停车场及其他辅助附属设施等)、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设备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项目达到正常生产条件,确保生产线达到设计产能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涉及投产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办理,实现交钥匙工程。 2.9最高投标限价:56939.94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185.47万元,工程施工费53885万元,暂列金额1869.47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资质①或同时具备②和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轻纺行业(轻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领取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7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标书代写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电子标服务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1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省庄镇**市农高区花样年华景区内 联系人:苗工 联系方式:0538-****1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北**大街85号D座1901 项目经理:王战雪 电话:0538-****807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王战雪 联系方式:0538-****807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管理科联系方式:0538-****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