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和驻黄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公管局、****中心:
为全面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健全招标投标全链条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等要求,现就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决策主体。招标人应当针对招标项目明确责任主体,划定决策权限与议事规则,严禁个人私自决断。不得以内设机构、临时机构的名义对外开展招标活动。
2.规范决策流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招标方案策划、招标计划发布、招标文件编制、业主代表选派、****委员会组建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重大事项,应当由招标人集体研究决策、做好书面记录,归档备查。
3.落实干预登记。招标人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事项过问打探、插手干预登记报告制度,如实记录违规干预信息,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招标投标合规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和程序,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自行审查或者邀请行业专家协助审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定标)候选人等进行合规审查,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合法合规。标书代写
1.招标文件审查。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鼓励对招标文件进行预公示,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易引发异议投诉的项目以及使用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的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格式化条款进行修改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将拟发布的招标文件****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招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后,应当填写《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附件1),经盖章审签后,连同招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作为发布招标文件的重要参考,存档备查。
2.评标报告审查。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定标)候选人前应当认真审查评标报告,****委员会是否按照评标办法评标、客观分评分是否不一致、评分是否存在畸高畸低或者计算错误、异常低价是否进行分析研判、否决投标是否随意或者应当否决未否决、是否存在应当澄清说明未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等情形,确认存在问题的,****委员会书面审查确认。招标人完成评标报告审查后,应当填写《评标报告审查表》(附件2),经盖章审签后,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作为发布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的重要参考,存档备查。标书代写
招标人应当对中标(定标)候选人进行审查,重点核查中标(定标)候选人是否存在经营异常、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而影响其履约能力等。
(三)健全招标投标监督纠错机制
1.内部强化监督。招标人内部纪检或监督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决策流程、审查执行、评标评审、定标情况、异议处理等环节,发现问题立即叫停整改。标书代写
2.异议闭环处理。招标人应当对潜在投标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在法定时限内组织核查、集体研究、书面答复。异议涉及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情形的,应当立即自查核实,问题属实的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推进后续流程。
3.问题整改追责。招标人应当针对审查、监督、异议处理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不到位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建立评估机制。招标人应当建立常态化招标投标后评估机制,以年度为周期制定评估抽查计划,组织人员力量,对招标投标全过程情况进行评估。
2.定期开展评估。招标人应当按照评估抽查计划,每年抽查不少于年度10%的招标项目,组织开展招标项目后评估。重点评估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规情况、异议投诉发生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履职情况、中标人履约情况等。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部署整改,评估结果应当经单位集体研究。涉及招标代理机构履职相关评估结果,可适当在后续项目委托资格方面进行运用。标书代写
(五)健全招标投标风险防控机制
1.排查重点风险。招标人应当聚焦招标项目资格条件设置、评标标准倾向性、串通投标、规避招标、过问打探、插手干预、评标定标等高风险环节,建立风险清单,明确防控措施、责任人员。标书代写
2.廉洁风险防控。招标人应当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组织招标、代理、评标人员签订廉洁协议,严禁收受回扣、串通操作、泄露保密信息等,筑牢廉洁防线。标书代写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公平性进行全面自查。
(一)自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投标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决策、审查、监督、评价、防控等管理机制,流程是否合规;
2.招标文件是否无排斥限制竞争条款,是否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
3.评标委员会组建、评审过程、评分结果是否客观公正,是否存在干预影响;标书代写
4.中标(定标)候选人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履约能力不足等问题;
5.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过程是否客观公正,是否存在干预影响;
6.异议是否依法处理,整改是否到位;
7.是否存在过问打探、插手干预等情形,登记报告是否完整。
(二)开展自查
招标人应当组织人员力量,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公平性进行全面自查。填写《中标结果公平性自查报告》(附件3),经盖章审签后,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作为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的重要参考,存档备查。
(一)加强监督管理。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将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作为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重要方面,动态核查管理机制建立运行、公平竞争审查、评标报告审查、中标结果自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标书代写
(二)加强档案核验。****中心应当做好服务保障,协助招标人在交易系统提交上传相关合规审查、公平性自查档案资料。应当充分发挥见证辅助监管作用,加强相关审查、自查档案核验,未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上传相关档案资料的,及时提醒招标人补充提交上传。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级****管理部门、****中心在日常监督、档案资料核验、见证辅助监管等活动中发现招标人涉嫌违纪违法、权力寻租、干预插手招标投标等问题线索,及时****机关。
本通知自7月20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2.评标报告审查表标书代写
3.中标结果公平性自查报告
**市****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