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救治建设项目智能化答疑第三次公告
“**区****医疗救治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问:****总局****税务局相关通知,2026-06-17****总局****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6年5月)第19条:“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涉及机器设备销售及安装,此类业务涉及2026年以前的老项目以及2026年以后新签订的项目,如何确定增值税适用税率解答:纳税人应按增值税应税交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适用税率。对2026年以前的老项目,应当区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别适用不同政策:一是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以前的业务,属于混合销售情形的,对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对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二是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以后的业务,按照13%税率开票和申报。对2026年以后的新项目,按照13%税率开票和申报”。请问本项目增值税税率是按照9%还是13%计入
答:清单控制价按9%税率编制,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税率应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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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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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公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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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罗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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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公司
2026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