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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市柳东路36号碧龙小居2栋1-4号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黄奉娜 电话: 181****9410
我中心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质疑人递交的关于“****宿舍楼3及教学楼2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本****小组开展针对质疑事项核查,并****小组核查结果复核意见,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确规定1.5匹冷暖变频挂式空调核心技术参数要求:额定制冷功率≤820W。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其投标响应产品型号为美的KFR-35GW/G3-1A,该机型官方公示参数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额定制冷功率数值为845W,超出招标文件≤820W的硬性技术指标,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及技术要求,该单位不具备中标资格,本次中标结果应作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质疑答复:经核实,《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明确带“▲”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而中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确实存在负偏离情况。故质疑事项成立。标书代写
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信息:
关于****宿舍楼3及教学楼2空调设备采购的质疑答复函.pdf (384.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