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产城融合协调发展配套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市****委员会****发改委函〔2022〕170号批准建设,项目****工业园****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争取来自国市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2.1 建设地点:****园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2172㎡,总建筑面积25172㎡;其中地下车库面积约为18822㎡,停车位600个。商业建筑面积约为5292㎡;地上附属设施1058㎡。****广场土建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照明、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241.789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 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概算批复的**工程费以内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部分: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内容,包含不限于专业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
其中: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1-8-1 | 地 址: | **市黔****广场3栋16-2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粟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孙老师 |
| 电 话: | 023-****1228 | 电 话: | 139****108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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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产城融合协调发展配套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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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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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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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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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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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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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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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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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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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3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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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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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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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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