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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7-27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7条备注修改为: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对得票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按照得票高低依次为第二、三、四、五中标候选人。若得票相同,则对得票相同的再次进行投票记分直至排出顺序。
2.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及第三章资格审查评审“项目总监任职承诺”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项目业主书面同意文件且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联系人:贾代琴
联系电话:0717-****198
联系地址:**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吉恒森
联系电话:0717-****520-8001 155****8500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72号九州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