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教职工午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及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6.2符合性审查”的部分内容。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00001.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6.2符合性审查”中“①项目一般情形”的“情形5: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内容。标书代写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6.2符合性审查”中“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技术符合性: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及“商务符合性: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内容。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规定“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 **** 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 ****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 **** 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鉴于上述澄清的内容不属于对招标文件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且修改的内容属于评委符合性审查认定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赛月亭巷16号
联系方式:0591-****3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91-****3301
****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