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教职工午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县荆溪镇**村下沙31****学院内)实习车间及第二食堂
中标(成交)金额:47.025万元 (每人餐标为15元/人/餐)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教职工午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与采购人密切配合联系,拟定科学合理的带量食谱及营养成分表并通过采购人审核,而后做好主副食品采购计划、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品配送的相关任务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送达时间:午餐10:50,学校可视情况调整时间安排,并提前告知中标人调整后送达时间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服务,服务期为一年(寒暑假期间不经营)。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及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专 家:高鸿玲、陈柯星、唐林林、杨颖
采购人代表:杨传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编制说明”中阐明“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市****公司与**市****公司****公司为联合体投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仅对“**市****公司”属于小型企业进行声明,未对“**市****公司****公司”是否属于中小企业进行声明;电子投标文件中也未提供“**市****公司****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关于“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小组认定**市****公司与**市****公司****公司联合体资格审查不通过。
(2****小组审查,其余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本公告中第三点“中标(成交)信息”中“47.025万元”为本项目暂估金额,实际用餐天数及人数将视采购人实际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并按实结算。
4、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为99.46分。
5、采购结果确**期:2026年08月13日(招标编号:****)。
名 称: ****
地 址:**区赛月亭巷16号
联系方式: 0591-****3661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 0591-****33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 话:0591-****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