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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澄清通知07号
(项目编号:****)
──────────────────────────────────
致:各投标人
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该项目”)现需对2026年7月27日发布的《澄清通知04号》进行二次澄清,澄清事项如下:
一、澄清内容:
| 序号 |
依据及原因 |
异议内容 |
原招标人答复 |
现招标人答复 |
| 1 |
气化装置分析仪器设备一览表 |
气化装置分析仪器设备一览表中仪器设备的采购是否包含在本标段内 |
为了保证装置功能性完整的内容都在本标段范围内,气化装置分析仪器设备一览表中仪器设备的采购包含在本标段内。 |
气化装置分析仪器设备若是在装置界区红线范围内的设备在本标段范围内,投标人负责。气化基础设计文件11分析化验“附件2.YNJHLYB-500-AN4301-0002设备一览表”中所列分析仪表设备不在此标段范围内。 |
二、本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报价、编制方案的有效依据;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标书代写
三、本补遗通知内容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中对应附件相关描述不变,仅以本次下发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次通知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日 期: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