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 工程名称 |
****项目(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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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2.1.3条款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中的投资总额及工程费用限额修改为:“投资总额:人民币 9932.1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092.86 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金额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投资总额及工程费用限额的均作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2.1.4条款修改为: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312.3286 万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7-条款号3.2.1 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和计算办法-采用综合收费方式(一)的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设计费总额为312.3286万元,其中: 1.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8092.8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60.988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289.9873万元,浮动幅度值:****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计算,本项目工程类型:文化建筑,50000万(含)以下部分浮动比例值为:下浮10%; (2)基本设计收费:289.9873万元,其他设计收费:/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52.162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 (4)计算办法:****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计算,工程类型:文化建筑,50000万(含)以下部分浮动比例值为:下浮10%。计算公式为:252.1629万元×1.0×1.15×(1-10%)=260.9886万元。 2.BIM技术应用费为36.34万元,其计算办法如下: 本项目BIM技术应用费按《关于印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计费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建信协[2022]7号)计取,即:20000平方米*15.8元/㎡*1.15(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36.34万元,BIM技术应用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BIM费用最终以发改批复的BIM概算金额为准,且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说明:招标文件明确应用BIM技术的,应当单独列明BIM技术应用收费。 3.绿色建筑设计收费为15万元,其计算办法如下: 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费按《关于规范**省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闽绿建函[2017]14号)计取,即:项目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项目总建筑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故起步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公建2万㎡以下)收费标准150000元。****门市****中心或招标人审核的费用为准,结算金额不超过概算批复的金额)。说明:招标文件明确采用绿色建筑设计的,应当单独列明绿色建筑设计收费。 招标文件中涉及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的均作相应修改。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发布的《****项目设计任务书》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项目设计任务书》”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年08月10日9时00分00秒”修改为“2026年8月14日9时00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约定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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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7月2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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