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泵站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7.4.1.1条款中注:(1)“工程款支付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为依据,施工图预算通过有权部门审核前,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按合同下浮率下浮后)不超过合同暂定价的前提下,暂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经发包人和咨询人确认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 70%支付进度款。施工图预算通过财政审核前不再支付后续竣工验收款项。”修改为:“工程款支付以投标报价为依据,经发包人和咨询人确认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0%支付进度款。施工图预算通过财政审核前不再支付后续竣工验收款项。”
2、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及计价”第四节投标报价第5条款“本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执行限额设计。投标人依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投标报价,中标价仅作为合同暂定价。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根据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审核单位审核报建设单位审批确定后作为最终的合同价,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预算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竣工结算时,仅对双方约定可调整部份进行结算审核。经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作为施工期间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依据。施工期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规定经审核部门或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列入结算,结算金额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或审核部门审核结果为准计取。”修改为:“本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标后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模拟清单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仅作为合同暂定价。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根据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预算书报送发包人审核并报财政审核批复后确定,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金额作为最终的合同价,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批复为准。已标价模拟清单缺项的或经财政审核批复后的预算书缺项的,按照第15.4.1项〔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确定综合单价/单价。预算书不再编列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模拟清单不可预见费和预备费。”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8月18日09:00:00(**时间,下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8月18日09:00:00,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变更为:2026年08月19日09:00:00。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变更为:2026年08月18日09:00:00前。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定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标书代写
4、各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二、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