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赤寿区块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项目
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GCJS2026-018号
各潜在投标人:
**开发区赤寿区块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原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P1页“2.2招标范围”中“本次招标的**工程造价约8603.7745万元(具体以补充文件为准)。”现修改为:“本次招标的**工程造价****9800元。”。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三、原招标文件P7页“3.2.4 最高投标限价”中“√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9800元(其中暂列金、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标书代写
四、原招标文件P42页:2、商务标评审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 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元(含)- 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 11.0%(含)-12.9%(含)]的为好,投标报价 元(含)- 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9.0%(含)-11.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 元(含)- 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7.0%(含)-9.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7%-12.9%(报价四舍五入,精度保留到元)。 |
||||
现修改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 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3722元(含)-****2036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 11.0%(含)-12.9%(含)]的为好,投标报价****3918元(含)-****3722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9.0%(含)-11.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4114元(含)-****3918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7.0%(含)-9.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
||||
五、原招标文件P99页“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现修改为: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
| 道路工程 |
8.02%-9.8% |
5.625%-18.75% |
9% |
| 绿化工程 |
4.19%-5.12% |
9.183%-30.61% |
9% |
| 排水工程 |
8.02%-9.8% |
5.625%-18.75% |
9% |
| 交通工程 |
8.02%-9.8% |
5.625%-18.75% |
9% |
| 给水工程 |
5.88%-7.17% |
8.34%-27.8% |
9% |
| 电力工程 |
5.88%-7.17% |
8.34%-27.8% |
9% |
| 路灯工程 |
5.88%-7.17% |
8.34%-27.8% |
9% |
| 智能交通工程 |
5.88%-7.17% |
8.34%-27.8% |
9% |
| 基坑工程 |
8.02%-9.8% |
5.625%-18.75% |
9% |
| 泵站安装 |
5.88%-7.17% |
8.34%-27.8% |
9% |
| 挡墙工程 |
8.02%-9.8% |
5.625%-18.75% |
9% |
六、原招标文件P99页中“13.现行计价依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删除该内容。
七、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标书、招标文件、图纸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07月31日